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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关于对以“肌酸”为原料的食品发放卫生许可证问题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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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对以“肌酸”为原料的食品发放卫生许可证问题的批复 卫监督函〔2008〕323号 天津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以“肌酸”为食品原料的食品是否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函》(津卫执函〔2008〕18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肌酸具有增强肌肉耐力的作用,食用后有一定副作用。为保证食用安全,以肌酸为原料制成的产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管理;其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应不予受理。 此复。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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