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19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第19号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郑筱萸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郑筱萸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