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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讯

  公告〔2022〕38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药监综妆函〔2022〕625号),北京市药

2022-11-14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药监综妆函〔2022〕625号

发布时间:2022-11-10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rdquo

2022-11-14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在济南、青岛、烟台等市设立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受理窗口,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公告全文如下。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济南、青岛、烟台等市设立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受理窗口的公告

2022-11-09

  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普通化妆品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药监办许〔2021〕422号)有关“截至2022年3月31日仍无人认领的相关备案产品,由所在地监管部门予以取消备案”的要求,我局已

2022-11-01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规定,我局已取消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通过国家药品监管局新注册备案

2022-10-31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

2022-10-25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现场政策咨询服务,切实解决行政相对人急难愁盼问题,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进一步加强大厅现场咨询服务。具体安排如下:

2022-10-19

化妆品标签是用以辨识说明产品基本信息、属性特征和安全警示的主要途径,是消费者选购产品的关键因素。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便于消费者正确使用化妆品并知晓相关注意事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标签

2022-10-19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浩鑫染发膏(亚麻褐色)等2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

2022-10-09

  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330号)有关工作要求,打造我省优质化妆品的良好公众形象,提升我省化妆品的品牌影响力,广东省化妆品优质评定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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