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通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公告
导读:年报通知发布时间:2023-01-10发布人:备素系统管理员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规定,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
年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0 发布人:备素系统管理员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规定,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未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的,将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置。 家人们抓紧啦!不会操作的直接扫码联系我们。 |
(编辑 天健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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