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化妆品新原料”专版第9期
时间: 2026-05-09
作者:
来源:
导读:01
根据备案后技术核查意见提交改正资料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备案人收到备案后技术核查意见,应当逐条研究和回复。在提交改正资料时,需同时提供一份情况说明,对照技术核查意见逐条说明修改完善情况。
技术审评机构在发
根据备案后技术核查意见提交改正资料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备案人收到备案后技术核查意见,应当逐条研究和回复。在提交改正资料时,需同时提供一份情况说明,对照技术核查意见逐条说明修改完善情况。
技术审评机构在发
|
01 根据备案后技术核查意见提交改正资料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备案人收到备案后技术核查意见,应当逐条研究和回复。在提交改正资料时,需同时提供一份情况说明,对照技术核查意见逐条说明修改完善情况。 技术审评机构在发送备案后技术核查意见时,会根据意见情况开放必要的备案资料修改权限。根据实际研究情况,备案人如确需对其他资料内容进行修改的,可通过化妆品智慧申报审评系统说明理由,申请扩展备案资料修改权限。提交路径为:新原料备案→申请单管理→扩展修改权限。 备案人提交改正资料后,应当及时关注改正资料的接收情况。在资料整理环节,对于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改正资料(如未针对全部核查意见进行回复等),将予以退回。备案人应当及时查看退回原因(查看路径为:新原料备案→申请单管理→退回原因),对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并在备案后技术核查意见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重新提交。 02 如因试验周期等客观原因,备案人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某项研究,应当如何提交改正资料? 答:备案人收到责令改正意见后,应当尽快启动研究工作。确因试验周期等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全部研究资料的,也应当按时提交改正资料,在改正资料中对不能按时提交原因进行如实说明,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包括针对该条技术核查意见科学合理的分析说明、研究计划、研究进度、预计完成时间等,充分分析评估对新原料质量安全评价的可能影响,并在研究完成后及时补充提交相关资料。 供稿部门:化妆品审评科 |
(编辑 天健华成)
上一篇: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56期)|(用户权限专刊)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阅读
- 【你问我答】“化妆品新原料”专版第9期
- 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56期)|(用户权限专刊)
- 在广东省内开展牙膏简化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4期)|毒理学终点评估及相关检测评价豁免问题
- 《染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染发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
- 《烫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烫发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
- 《防晒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防晒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
- 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55期)|《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
- 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问题解答(四)
- 广东药监局|国产牙膏备案问题解答(十一)
- 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3期)| 化妆品年报时间、内容和流程等问题
- 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2期)| 化妆品电子标签常见问题(二)
- 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1期)| 化妆品电子标签常见问题
- 出口的化妆品是否要“出口备案”?在国内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 【你问我答】“化妆品新原料”专版第1期
- 符合哪些情形的原料不属于化妆品新原料?
联系我们
- 固定电话:86-010-84828041/42
- 400电话:400-6167-168
- 邮箱:zhuceabc@zhuceabc.com
- 联系微信:
-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热门排行
扫码咨询





